本帖最后由 丁游侠 于 2018-3-30 16:08 编辑
(150-2018年)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元钱。 今天我出去购买乌梅6元一包,准备用来泡茶喝,乌梅具有清热解渴开胃作用。我在马路边看到一张一元的纸币,就捡了起来,准备有机会看到警察叔叔交给他们,这样想就这样做,但回家把一元钱认真看了一下原来是一张假币,上面印着“法。轮。大法好等字”。 这样就无法交给警察叔叔了,因为是一种假币,就写文章揭露批评一下。 我曾经在2010年开出租车时,半年内收到乘客二次100元的假币,报警后警察二次到现场,一次拿走了假币,一次没有拿走假币,做了报案记录,因此我知道社会上专门有一种人以调换假币为生,真是可恶!但用一元钱做违法宣传还是第一次遇到。我曾经被偷过二次钱包,一次在昆明,一次在闵行,被偷过三辆自行车,都报警但至今没有下文。。。。。。违法又损人利己者,不得好死。警察叔叔是人民的保护神。。。。。 在我读书年代,在小朋友中流行,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叔叔拿着钱,对我把头点,我高兴的说了声 叔叔再见 。当时我也捡到1角,交给了老师,这是真实的故事。 备注:当时1970年左右的一分钱,具有购买力,可以购买一粒糖,二根香烟,一张信封或二张信纸、二根橡皮筋,一根线,一把小葱,相当于现在人民币1.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