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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可爱老人

[公告] 《可爱老人公约》2022年5月1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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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乖乖地遵守,严格照办。
发表于 2012-7-1 0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爱老人 发表于 2012-3-9 09:34
除了以上公约,版主还要注意遵守以下条款:

1.争取每天都上网站看看,进行版块日常管理,每周至少到签到一次 ...

坚决支持并执行本网行规,做个真正的可爱老人
发表于 2012-7-16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爱老人 发表于 2012-3-9 09:34
除了以上公约,版主还要注意遵守以下条款:

1.争取每天都上网站看看,进行版块日常管理,每周至少到签到一次 ...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发表于 2012-9-22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简单老人们的规矩,力挺好作品
发表于 2012-10-5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彩云追月 发表于 2012-3-9 10:22
行有行规,站有站规。俺坚决拥护和支持,照章发贴和跟贴。不乱用网站资源。

每天都上网看看;拥护、支持、遵守网站各项条款。
发表于 2012-10-5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每天都上网站看看,支持、拥护、遵守网站各项条款;
发表于 2012-12-7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公约写的很好
发表于 2012-12-18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谷雨随风 发表于 2012-12-18 19:45
请教一下版主,我自己的文章,在别的网站用别的网名发过,如果要在可爱老人网发帖,需要说明吗?
不好意思 ...

确定是您自己的作品就可以了.晚上问好
发表于 2012-12-23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拥护.自觉遵守.服从管理.
发表于 2013-3-31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马骏祥 于 2013-3-31 13:54 编辑

                骏 祥 报 告

    简总:老人网提倡“原创”,专版限发“原创”,无疑是必须的、正确的。骏祥与众网友正在遵照实行。               
    骏祥提请注意另一话题:
    “个人原创”之中,还存在对待“新作”与“旧作”的问题。
    文艺作品是永恒的,是全人类所共有的精神文化财富。它不同于专门报道何时?何地?何人?何事的新闻稿件。
    按官方主流报纸、刊物惯例:名家名篇,虽非新作,但只要是应景、切题的名家名篇,编辑人员可以选发,或特邀作者自选、自送稿刊发。以骏祥之作《临江仙.清明》为例,虽非新作,但新浪、网易、多家报刊已在今年清明前夕发表、刊登、多家转载。
    骏祥理解、遵守老网的规定。此类旧作让其它网络、刊物发去,不添麻烦。
    特此告之

    附:新浪、网易等已在今年清明节前夕刊发、转载我的旧作如下:


      步韵奉和友人《临江仙.清明》

    冷节喧辰联袂至,遥空点点风筝,绿杨紫陌听莺鸣。踏青
人扫墓,凭吊语倾情。  不愧千秋尊烈士,救亡解困忘生,忠
肝义胆作先行!九州多节气,洒泪数“清明”。


         



        附:友人原作《临江仙.清明》
    岁岁年年寒食节,纸钱化作风筝,花红草绿鸟嘤鸣。思如
天上雨,落地亦多情。  莫道春归无觅处,谁甘负了今生,谪
仙何叹路难行!人心修大道,世事自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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