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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关于要求会员个人资料真实性和发帖事项的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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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3 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游游 于 2013-12-3 13:29 编辑

           《关于要求会员个人资料真实性和发帖事项的补充规定》
   
   鉴于网站的不断壮大,会员队伍迅速扩大,许多新会员不太熟悉网站对会员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和发帖规定性的要求,使得网站在帖子的管理上增加了很大的工作量。应广大版主以及会员的强力要求,也为了加强网站管理的规范性,经研究决定,特出此《补充规定》,希望大家重视并遵守网站规定,做一个合格的可爱老人。
(一)对年龄和性别保密的会员,请及时更改为个人的真实资料。
(二)严禁发表具有反党反政府反社会性质的言论,严禁发布道听途说的关于国家领导人的消息,严禁散布影响社会稳定的谣言和其他违法信息。共守“七条底线”。
(三)为了保证帖子质量的可读性,每人每天发帖不得超过5篇(包括日志和转载在内),超过部分将被删除。
(四)针对帖子的内容发到符合主题的相关版块,否则将被移动。发帖请慎重注明所属是原创或转载,若是转载务必注明原处。
(五)在本网站发表过的帖子不能重复发帖。论坛和日志发帖二者选一,发现双发,则删除一处。
(六)养成每天上网查看网站公告的习惯,密切关注网站的新动向,及时作出相应的回复。积极参与祝福网友生日跟帖,送人玫瑰手留余香。
(七)与网友之间多多互动,增加自己的知名度。有加分权的请尽量把分加给新会员以资鼓励。千万不要给版主加分,否则将会被扣分处理。
(八)请大家多学习【网站事务】和各版块里的有关置顶帖,以便尽快了解网站规定和版块版则,掌握要领,发挥自如。


发表于 2013-12-3 0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大漠思宇 于 2013-12-3 01:13 编辑

遵守网站规定,做好份内工作。游游姐辛苦了!
香水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3-12-3 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顽童周萍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3-12-3 0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移不动联不通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3-12-3 0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3-12-3 03:58 | 显示全部楼层
遵守并坚决执行。
葫芦毅哥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3-12-3 05:4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3-12-3 05:41 | 显示全部楼层
遵守执行。
芳芳心雨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3-12-3 0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3-12-3 0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拥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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