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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唠家常] 看到这个新闻,吓得我一激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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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1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河南商报10月18日报道 黄先生在新郑开餐馆,用了从郑州市带回的盐,被新郑市盐业管理局检查人员认定为“跨区域用盐”,没收部分食盐并处罚款200元。盐业局称,如严格按《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执行,带食盐回异地家中食用其实也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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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乐呵呵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4-10-21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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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1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真不知道现在还有这种管理条例!谢谢朋友告知!
凝视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4-10-21 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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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1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乱执法,纯粹是胡来。我们天津的盐如果带到广州去吃也违法了?不可思议!
宜舞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4-10-21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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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灵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4-10-21 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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