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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干部参加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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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1 0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忆干部参加劳动
“干部和群众一道参加生产劳动”,是毛泽东主席早在1963年就大力提倡的,直到80年代,始终是各级干部的必修课。我从上世纪60年代末,到80年代末,曾担任大队(今村)和公社(今乡镇)的干部。对于当年干部参加劳动的情况,记忆犹新。
干部参加劳动,就是无论县、乡、村的基层干部,还是县级以上直至中央的中、高层干部,都要拿出一定时间,与普通群众一道,参加生产劳动。或者农业生产劳动、或者工业、商业、环卫等生产劳动。
干部参加劳动,当年,逐渐成为干部的自觉行动。冀县一位副县长,在徐家庄公社松篱村“蹲点”,专门拣挖粪圈的活儿干。因挖粪圈当时被认为是最脏、最累的活儿。所以这位副县长深为农村干部、群众赞誉和拥护。有一位公社书记,不但常年穿农民家做的衣服,头蒙一块白毛巾,而且常年坚持带着粪筐和铁锨下乡,边走边拾粪;随时,放下粪筐,拿起铁锨,与农民群众一道劳动。有一位衡水籍全国人大代表,去北京开会,利用休会时间,到北京郊区参加农业生产劳动。当时,地区级以上机关单位,每年都要安排机关干部轮流参加一定时间的劳动。1970年春天,我在《河北日报》社学习、工作时,与报社其他干部一起到国棉四厂参加了一周的劳动。
上世纪50年代末,敬爱的周恩来总理到十三陵水库、岗南水库参加劳动的情形,至今使人们难以忘怀。我们党的第一代、第二代、第三代、第四代中央领导人,不是每年都参加植树劳动吗?
干部参加劳动,使干部保持劳动人民本色;使干部密切联系群众;使干部密切联系实际;使干部世界观得以改造;使干部决策更加准确;使干部工作得以畅顺。
干部参加劳动,好处多多,但当年也曾出现“极左”情况:上世纪70年代中期,曾提出“一、二、三”的“极左”要求标准。就是每年参加劳动的时间,县级干部100天;公社干部200天,村级干部300天。这样的标准,确实过头。干部是有干部的工作要做的;总不是农民。即便农民,因阴雨天、过春节、家中修房、盖屋私事等原因,出工劳动300天也不易达到。当年,干部达不到参加劳动标准天数,是要挨批评、受批判的。因此,逼得有的干部虚报劳动天数;有的干部不顾应当做的工作而去劳动。


(写于2009.)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2 06: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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