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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天真老

这种养老模式,你的看法与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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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7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天真老 于 2012-11-18 05:58 编辑

拙老赞成此法,关键是年龄和身体的问题。此网“??”在双方子女的撮合下,男方每月给800元生活费,细节不太清楚。——双方子女再有个财产协议就万事大吉!
翠竹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2-11-17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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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7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看,这种模式都是针对健康的老人而来的,实质性的养老问题并没有解决啊。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7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音符 发表于 2012-11-17 18:41
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问题的已是迫在眉急的社会民生问题。
我较支持姐那行之有效的办法,但有点合情不合法,能 ...

妹妹好啊这关系要的是感情基础。要的是责任心和良心。有一纸通行证,又能怎样,不也有劳燕分飞吗。现实生活中有蔓延趋势。虽不合法,民不告,官不管
的。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7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比黄花胖 发表于 2012-11-17 14:14
怎么看,这种模式都是针对健康的老人而来的,实质性的养老问题并没有解决啊。

说的对。解决养老的根本问题,国家还在探索中。
溧阳高翔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2-11-17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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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7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翠竹 发表于 2012-11-17 13:12
姐姐还挺时尚哩!这叫“搭伴养老”,无证同居,合情不合理!前阵子别的论坛讨论过这个话题,有的还互相攻击 ...

   嗷,是异曲同工吧。各述己见嘛。哈哈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7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无毛蜂 发表于 2012-11-17 13:10
拙老赞成此法,关键是年龄和身体的问题。此网“涛燕”在双方子女的撮合下,男方每月给800元生活 ...

  此方法我也觉得利大于弊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7 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细徽 发表于 2012-11-17 12:32
值得探讨;如果不办理结婚手续,会岀现只要一方不能自理另一方便会离开,因为没有法律上的义务。从道 ...

        谢谢您的光临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7 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醉心之舞 发表于 2012-11-17 12:27
不能说是不好的做法,但前提是双方都体健,不然也行不通。不过我觉得身体好自己过不好吗?当配偶离你而去, ...

   谢谢光临。这又涉及值不值黄昏恋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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